近日,云县制定出台《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督查方案》,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联席办等多部门联合成立4个督查组对全县12个乡(镇)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方案》明确督查内容。督查的主要内容为:各乡(镇)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岗履职情况,队员工作经费落实情况;驻村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值班、考勤、请销假、外出告知等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脱贫攻坚政策掌握及工作进展情况和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等四个方面。督查的时间从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开始,每月至少开展随机督查1次。
《方案》明确督查方式。督查采取座谈、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项目点的方式进行。四个督察组每月交叉督查,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随机调研、电话抽查、回访检查、听取汇报、实地察看、与乡(镇)和村交换意见、查阅《云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台账》及相关痕迹材料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同时,督查组对上一月驻村队员出勤情况进行核查认定。
《方案》明确督查结果的运用。经过督查,对工作推进速度快、质量高,纪律执行好的驻村扶贫工作队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驻村工作队员工作开展不实、请销假手续不全、擅自离岗的,驻村时间达不到要求的,将会同市、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查出驻村工作队相关问题一并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将对派出单位、驻村工作队和工作队员予以通报批评。督查组对驻村队员的出勤情况核查认定、督查报告、通报将作为年终(度)评先、评优和考核以及核发队员生活费补助的重要依据。(杨娟)